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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规则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职工和用人单位各有举证责任。职工或其近亲属主张工伤,应就劳动关系、事故伤害发生等基本事实举证,像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用人单位若不认为是工伤,则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如证明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伤害等。
为保障自身权益,职工一方应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档案,记录员工工作情况及意外事件。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职工一方证据或调查结果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用人单位需重视举证期限,积极履行举证义务。
2026-02-04 14: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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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职工或其近亲属主张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可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一方要对劳动关系、事故伤害发生等基本事实进行举证,可通过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来完成。
(3)用人单位若不认为是工伤,需拿出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像职工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导致的伤害等。
(4)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据受伤害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提醒:职工要及时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和事故伤害相关证据,用人单位需积极举证避免不利后果,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4 14:0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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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一方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事故伤害发生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以此完成基本事实的举证。
(二)用人单位若不认为是工伤,要找出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在工伤认定范围内,例如证明职工是因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导致的伤害。
(三)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若逾期不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据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或调查所得证据来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26-02-04 13:3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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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举证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可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2.职工一方要对劳动关系、事故伤害等基本事实举证,像提供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
3.用人单位若不认为是工伤,要证明职工伤害不符认定情形,如故意犯罪等导致的伤害。
4.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举证,社保行政部门可依职工证据或调查结果认定工伤。
2026-02-04 12:1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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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认定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职工一方主张工伤需就基本事实举证,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则承担举证责任,不提供证据时社保部门可依职工方证据认定。
法律解析:
在工伤认定中,职工或其近亲属若认为是工伤,要对劳动关系、事故伤害发生等基本事实进行举证,像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而当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要拿出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如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供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据受伤害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这一规则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促使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举证义务。如果在工伤认定举证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11:10: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