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大渡口区法律咨询 > 大渡口区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孩子他妈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孩子他妈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张** 重庆-大渡口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4 07:55:23 384人阅读

孩子他妈不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大渡口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大渡口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孩子母亲不支付抚养费,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处理。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有抚养费约定的,先协商要求支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不支付则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明确抚养费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保障孩子权益,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协议离婚时遇到问题,要及时留存协商证据,起诉时准备好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2.诉讼离婚后申请强制执行,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孩子母亲财产线索。
3.若孩子生活学习成本增加,可收集相关证据要求增加抚养费。

2026-02-04 12:09: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情形下,若离婚协议有抚养费约定,首先应尝试与孩子母亲协商,促使其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这是较为温和且高效的解决途径。
(2)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3)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4)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抚养费相关内容时,对方不支付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同时,在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提醒:处理抚养费问题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4 10:54:04 回复
咨询我

(一)协议离婚情形
若离婚协议约定了抚养费,先和孩子母亲协商,让其按协议支付。若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其支付。若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诉讼离婚情形
若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孩子母亲不支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等措施保障孩子权益,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6-02-04 08:56:49 回复
咨询我

1.协议离婚情形:若离婚协议约定了抚养费,孩子母亲不支付,先协商让其按协议给。协商无果,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若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情形:若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抚养费及支付方式,母亲不支付,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保障孩子权益,必要时还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2026-02-04 08:40:5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孩子母亲不支付抚养费,协议离婚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判决后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且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抚养费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约定了抚养费的,孩子母亲就有按约定支付的义务。若不履行,先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其支付,这是通过司法途径保障孩子权益。若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申请强制执行是确保判决得以落实的手段。而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孩子母亲不支付抚养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等措施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孩子生活成本增加等必要情况下,还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您在抚养费支付问题上遇到了困扰,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4 08:19:10 回复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4、抚养费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5、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