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付
抚养费有权利探视孩子。
支付
抚养在费是一种义务,而探望子女是一项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不是捆绑在一起的,
不支付抚养费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
诉讼。
探视权和
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