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经侦带走人一般依据刑事诉讼法采取强制措施,正常情况下,除特定情形外,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若超过7天未通知家属,家属有权利先向经侦部门询问,要求其说明未通知原因以及当事人涉嫌的罪名等信息。
(3)当经侦部门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履行通知义务时,家属可向该部门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促使其监督经侦部门依法履行通知义务,保障家属知情权。
(4)家属还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依法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情况,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提醒:家属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注意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了解情况:家属应尽快前往经侦部门,询问未通知原因及当事人涉嫌罪名等信息。
(二)反映问题:若经侦部门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要求监督经侦部门履行通知义务。
(三)委托律师:家属可委托律师,律师能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经侦带走人一般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除特殊情况,要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2.若超过7天未通知,家属先找经侦部门了解,要求说明未通知原因和涉嫌罪名。
3.若经侦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可向其上级机关、同级检察院反映,要求监督。
4.家属还能委托律师,律师可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情况并提供法律帮助。
结论:
经侦带走人一般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若超过7天未通知,家属可先向经侦部门了解情况,若经侦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向上级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也可委托律师介入。
法律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经侦带走人采取强制措施后,除特定情形外,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若已过7天仍未通知,家属有权利先向经侦部门询问未通知原因和当事人涉嫌罪名。若经侦部门没有合理理由不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通过向其上级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促使经侦部门依法履行通知义务,保障自身知情权。此外,家属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依法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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