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你的叙述,强迫卖淫未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使被害人实际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实践和理论观点,以下情况通常被认定为强迫卖淫未遂:被害人始终拒绝卖淫: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但被害人一直坚决拒绝,未屈从于行为人的强迫意志,导致卖淫行为未能实施。被害人答应后又拒绝或逃脱:行为人虽通过强迫行为使被害人暂时同意卖淫,但被害人在进入卖淫场所前或实施卖淫行为前,因各种原因(如恐惧、悔悟等)再次拒绝或成功逃脱,致使卖淫行为未能实际发生。因外部因素被迫中断:行为人在强迫他人卖淫过程中,因警方干预、第三人制止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强迫行为,导致卖淫行为未能完成。
2026-01-29 15:18:15 回复
强迫卖淫罪的未遂,指行为人已着手实施强迫卖淫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符合《刑法》第23条关于犯罪未遂的一般规定
2026-01-28 17:42:18 回复
您好!强迫卖淫罪的未遂形态认定,关键在于判断被害人是否因强迫行为而“被迫同意卖淫”或“实际着手卖淫”。
2026-01-28 17:28:43 回复
强迫卖淫罪是行为犯,一般着手实施强迫行为但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就属未遂,比如强迫时被他人阻止等。若已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但被害人未实际开始卖淫,也可认定未遂。解决方案是收集证明强迫行为及未得逞原因的证据,比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2026-01-28 17:22: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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