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时,要全面细致。除转账记录、相关文件外,还可留意公司财务报表、股东决策会议记录等,从中寻找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或滥用权力的线索。
(二)撰写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时,确保股东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追加理由要清晰明确,结合收集的证据详细阐述相关事实,增强申请书的说服力。
(三)若仲裁委不同意追加,在诉讼阶段向法院提出请求时,要整理好仲裁阶段的相关材料,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证据,以提高法院审查通过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劳动仲裁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要符合法定情形,像股东损害劳动者权益、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等。
2.先收集证据,比如财产混同转账记录、滥用权力文件等,证明股东需担责。
3.仲裁阶段,向仲裁委提交追加申请书,写明股东信息、理由、事实,附上证据。
4.若仲裁委不同意,后续诉讼时向法院请求追加,由法院审查决定。
结论:
劳动仲裁中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需满足法定情形,按收集证据、提交申请书等步骤操作,仲裁委不同意追加时可在诉讼阶段向法院请求追加。
法律解析:
在劳动仲裁里,并非随意就能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需存在法定情形,像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等情况。要追加股东,第一步得收集能证明股东应担责的证据,比如财产混同的转账记录、股东滥用权力的文件等。接着在仲裁阶段,向仲裁委提交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申请书要写清股东基本信息、追加理由和相关事实,还得附上收集的证据。若仲裁委不同意追加,后续诉讼阶段可向法院提出追加股东为被告的请求,由法院审查决定。如果在劳动仲裁或后续诉讼中遇到关于追加股东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劳动仲裁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需符合法定情形,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等。
为追加股东,需做好这些事:一是收集证据,比如能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的转账记录、股东滥用权力的相关文件等,以此证明股东应担责。二是在仲裁阶段,向仲裁委提交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写明股东基本信息、追加理由和相关事实,并附上收集的证据。
若仲裁委不同意追加,可在后续诉讼阶段向法院提出追加股东为被告的请求,由法院审查决定。
建议在处理过程中,仔细研究法定情形,确保符合追加条件;收集证据时应全面且合法有效;提交申请书时内容要清晰准确,以提高追加成功的概率。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中追加股东为被申请人是有法定条件的。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一人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时,劳动者可考虑追加股东。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利用公司形式逃避责任。
(2)收集证据是关键步骤。转账记录可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相关文件能体现股东滥用权力,这些证据能支撑追加股东的主张。
(3)在仲裁阶段,需向仲裁委提交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申请书要包含股东基本信息、追加理由和相关事实,并附上证据,便于仲裁委审查。
(4)若仲裁委不同意追加,在后续诉讼阶段可向法院提出追加股东为被告的请求,由法院进行审查决定。
提醒:
收集证据要确保真实合法,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追加股东的具体操作和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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