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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物证、书证的收集,要确保借款合同、借条等书面文件完整无缺失,转账记录可从银行或支付平台获取,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要及时保存原始载体。
(二)寻找证人时,要选择知晓借贷过程的人,记录其证人证言,最好以书面形式呈现,并让证人签字确认。
(三)被害人应详细、准确地描述诈骗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具体行为等信息。
(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电话录音要清晰,现场录像要能反映关键情节。
(五)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需如实记录,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6-01-31 12: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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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借贷式诈骗证据,要围绕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和借款事实展开。
-物证、书证:像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可证明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
-证人证言:了解借贷过程的证人提供的情况,能证实借款情形。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对诈骗经过的描述,是重要证据。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电话录音等,可反映嫌疑人诈骗手段。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其对借款及自身行为的说明有参考价值。
2026-01-31 11:3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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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借贷式诈骗需围绕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及借款事实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借贷式诈骗案件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物证和书证,像借款合同、借条等能明确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情况;证人证言可证实借款时的具体情形;被害人陈述详细描述诈骗经过,是重要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能反映嫌疑人诈骗手段和意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虽证明力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但也有参考价值。这些证据相互配合,才能有力证明借贷式诈骗的事实。如果遇到借贷式诈骗相关问题,难以把握证据收集或对案件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11:1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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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式诈骗收集证据需围绕虚构事实、非法占有目的及借款事实进行。物证、书证能证明借贷关系和款项交付;证人证言可证实借款具体情形;被害人陈述是重要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反映诈骗手段和意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有参考价值。
为有效收集证据,可采取以下措施:1.妥善保存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书证和物证,确保资料完整。2.寻找知晓借贷过程的证人,及时获取其证言。3.让被害人详细记录诈骗经过。4.留意保存电话录音、现场录像等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5.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但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其证明力。
2026-01-31 09:4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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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物证、书证是借贷式诈骗案件的基础证据,借款合同、借条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书面约定,转账记录可明确款项的交付流向,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则能反映双方借款时的沟通细节,为借贷事实提供有力支撑。
(2)证人证言可从第三方视角还原借款时的具体情形,增加证据的可信度和完整性,帮助司法机关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
(3)被害人陈述详细描述诈骗经过,能让司法机关直观感受嫌疑人的诈骗手段和过程,是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能生动地反映双方沟通时嫌疑人的诈骗手段和意图,具有较强的直观性和证明力,可作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证据。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虽证明力需综合判断,但也能为案件提供一定线索和参考,有助于查明案件真相。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案件证据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08:19: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