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外超出部分支付款项计算要依具体情形处理。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方式等计算;没约定则双方先协商补充协议确定计算方式。
1.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若还是无法确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依照规定执行。
3.若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致超出部分,另一方有权拒付不合理款项。
建议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超出部分款项的计算方式。若出现未约定情况,应积极协商补充协议。遇一方擅自变更,另一方要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拒绝不合理支付。
法律分析:
(1)合同中有超出部分款项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单价、计价方式等进行计算。这体现了合同的约定优先原则,保障了合同双方的预期利益。
(2)合同未约定超出部分款项计算方式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这种方式给予双方重新协商的机会,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3)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这是在尊重合同整体和商业惯例的基础上进行的合理推断。
(4)若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这为计算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参考标准。
(5)一方擅自变更合同致超出部分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支付不合理款项,这维护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提醒: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超出部分款项计算方式;遇到纠纷时及时保留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合同有超出部分款项约定时,严格按照合同里规定的单价、计价方式等来计算超出部分支付款项。
(二)合同未约定的,双方积极沟通协商,共同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计算方式。
(三)若协商不成,参考合同其他相关条款以及以往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计算方法。
(四)还是无法确定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算;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执行。
(五)一方擅自变更合同致超出部分,另一方拒绝支付不合理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1.合同外超出部分款项计算,有约定按约定,如单价、计价方式等。
2.若合同无约定,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确定计算方法。
3.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还不能确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履行,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依规定办。
4.一方擅自改合同致超出部分,另一方有权拒付不合理款项。
结论:
合同外超出部分支付款项计算依不同情况处理,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合同条款、交易习惯或市场价格等确定,擅自变更合同致超出部分另一方有权拒付不合理款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应遵循约定。当涉及合同外超出部分款项计算时,若合同已有相关约定,自然按约定执行,像单价、计价方式等约定能明确计算方法。若合同未作约定,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计算方式。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的逻辑以及过往交易习惯来确定。若还是无法确定,对于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情况,就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若涉及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则依照规定执行。而若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导致超出部分,另一方拒绝支付不合理款项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在合同履行中遇到合同外超出部分款项计算的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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