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6年未获授权可从三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查询审查进度,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等渠道,若发现因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导致,需尽快按要求补充材料与说明。
二是申请加快审查,若审查进度缓慢,对于符合优先审查条件,像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提出复审请求,若认为审查有误,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通过这些措施,能更好地推动发明专利授权进程。
法律分析:
(1)发明专利6年未获授权,查询审查进度是关键。可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等途径,若发现存在未答复审查意见的状况,需尽快依照要求补充材料与说明,以推动审查进展。
(2)当审查进度缓慢时,可申请加快审查。对于符合优先审查条件,像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能加快审查速度。
(3)若认为审查有误,可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通过复审来争取授权。
提醒:
申请专利过程复杂,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办法,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分析。
(一)查询专利审查进度,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等途径,查看有无审查意见未答复的状况,若因未及时答复导致,就尽快按要求补充材料与说明。
(二)若审查进度迟缓,可申请加快审查。对于符合优先审查条件,像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若觉得审查有误,可提出复审请求。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发明专利6年未授权,先查询审查进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等,若有未答复审查意见,尽快按要求补充材料和说明。
2.若审查慢,可申请加快审查。符合优先审查条件,如涉及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提交请求书和证明材料。
3.若认为审查有误,自收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费。
结论:
发明专利6年未获授权,可查询审查进度,若因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则尽快补充材料;审查进度缓慢可申请加快审查;认为审查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请求。
法律解析:
依据《专利法》及相关法规,专利审查有一定的流程和规定。查询审查进度是了解专利状态的重要途径,若因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致使授权延迟,及时补充材料和说明是合理的补救措施。当审查进度缓慢时,对于符合优先审查条件,如涉及重点领域的专利,申请加快审查能提高效率。而若申请人认为审查有误,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可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缴纳复审费来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在发明专利授权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上述措施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本律师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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