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授权后可以用先用权抗辩吗
专利授权后可以用先用权抗辩。先用权抗辩是指在专利申请日前,他人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主张先用权抗辩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先用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前;二是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必要准备;三是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若符合这些条件,即便专利已授权,实施先用权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
二、专利先用权抗辩需满足哪些条件
专利先用权抗辩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行为在专利申请日前。即他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有制造、使用的事实或必要准备。制造、使用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必要准备指完成了技术方案,且有投产的物质技术条件。
3.实施具有独立性。先用权人实施的技术方案应当是独立完成或者合法获得的,而非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专利权人处获取。
4.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满足上述条件,可主张先用权抗辩,不构成专利侵权。
三、专利先用权抗辩适用情形有哪些
专利先用权抗辩适用需满足以下情形:一是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必要准备”指已完成技术方案设计,购置主要设备、原料等。二是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根据已有的生产设备或根据生产能力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三是先用权的实施应基于合法来源的技术或设计,通过自行研发、合法受让等途径获得。若先用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该他人也可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
当探讨专利授权后可以用先用权抗辩吗这个问题时,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先用权的范围界定,即先用权人能在多大规模、多大地域范围内继续实施相关技术。此外,先用权的举证责任也是关键,先用权人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如果您在专利先用权抗辩方面存在疑问,无论是先用权的具体范围,还是举证过程遇到的难题,都不用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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