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收费标准。侵害名誉权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一般每件交100元至500元,各地法院会依当地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立案收费金额。
(二)关注损害赔偿收费。涉及损害赔偿时,赔偿金额不超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三)按时缴纳受理费。起诉时原告要按法院通知要求缴纳案件受理费,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名誉权案件是非财产案件,侵害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案子,每件要交100元到5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额不超5万不另收费;超5万到10万部分,按1%交;超10万部分,按0.5%交。
3.各地法院会依当地情况,在100元到500元间定立案收费金额。
4.起诉时原告要按通知交受理费,不按时交可能按撤诉处理。
结论:
名誉权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每件需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按不同标准另行交纳,各地法院确定具体立案收费金额,原告需按时缴纳受理费,否则可能按撤诉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名誉权案件作为非财产案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每件收取100元至500元。当涉及损害赔偿时,赔偿金额不同,交纳费用的标准也不同。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各地法院会结合当地实际,在100元至500元范围内确定具体的立案收费金额。原告在起诉名誉权案件时,要按照法院通知要求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若未按时缴纳,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如果您在名誉权案件收费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名誉权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侵害名誉权等人格权案件每件需交100元至500元。若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同收费标准有别,不超5万元不另行交纳,超5万至10万部分按1%交纳,超10万部分按0.5%交纳。
2.各地法院会依当地情况在100元至500元幅度内确定立案收费金额。起诉时原告要按法院通知缴纳案件受理费,未按时缴纳可能按撤诉处理。
3.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了解当地法院名誉权案件具体收费标准,提前做好费用准备。起诉后要关注法院缴费通知,按时缴纳费用,避免因未缴费导致按撤诉处理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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