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家属在面对派出所带走人5天未通知的情况,第一步应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情况。直接联系派出所询问带走原因和羁押地点是最直接的办法。若派出所拒绝告知,家属有权要求其说明不通知家属的法定理由,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
(2)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家属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可以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事情经过,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以督促派出所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3)在此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与派出所沟通的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在后续维护自身知情权时起到重要作用。
提醒:
家属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合法合理,若遇到复杂案情,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家属先尝试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情况,主动联系派出所,询问带走原因、羁押地点等信息。若派出所拒绝告知,要求其说明不通知家属的法定理由,像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况。
(二)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家属可向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提交书面材料说明事情经过,请求介入调查,督促派出所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三)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与派出所沟通的记录等,以此维护自身知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家属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情况,联系派出所问清带走原因和羁押地点。若派出所拒绝告知,要求其给出不通知家属的法定理由,像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
2.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同级检察院反映,提交书面材料说清经过,请求介入调查,督促其依法通知。
3.收集与派出所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知情权。
结论:
派出所带走人5天未通知家属,家属可先尝试了解情况,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并收集证据维护知情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家属有权了解带走原因、羁押地点等信息,若派出所拒绝告知,可要求其说明不通知家属的法定理由。若派出所无正当理由不通知,家属向其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请求介入调查,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收集与派出所沟通的记录等相关证据,也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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