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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时律师费按什么方式收取

邓* 山西-吕梁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22 16:30:40 343人阅读

工伤索赔律师费按什么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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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索赔律师费收取方式有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收费和半风险收费三种。固定收费由律师与委托人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等协商确定金额,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风险代理收费是在达到一定赔偿结果后,按赔偿金额比例收取,比例通常在10%-30%,但在工伤赔偿案件部分情形受限;半风险收费先收基本费用,再按赔偿结果比例收剩余费用。
2.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在选择律师时,要充分了解不同收费方式的利弊,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做决定。二是与律师协商收费时,明确收费方式、金额及支付时间等细节,签订详细委托合同保障自身权益。三是若对收费有疑问,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2026-01-22 19: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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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固定收费:该方式下,律师综合考量案件复杂程度、耗费时间和精力等因素,与委托人协商出一个固定金额,委托人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这种方式费用明确,委托人能提前知晓成本。
(2)风险代理收费:律师和委托人约定,在达成一定赔偿结果后,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比例一般在10%-30%。不过在工伤赔偿案件里,部分情形下这种收费方式受限,像不能对仲裁、一审阶段的赔偿款全部按风险代理收费。
(3)半风险收费:先收取一定基本费用,之后依据赔偿结果按约定比例收取剩余费用,结合了固定收费和风险代理收费的特点。

提醒:工伤索赔律师费收取方式和金额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不同收费方式各有利弊,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18:3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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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选择固定收费,要和律师充分沟通案件细节,明确复杂程度、所需时间精力等,在合同里清晰写明收费金额和支付时间,避免后续纠纷。
(二)对于风险代理收费,需了解清楚赔偿结果的界定、收费比例范围,同时要知道在工伤赔偿案件仲裁、一审阶段不能对全部赔偿款按此方式收费。
(三)半风险收费时,明确基本费用的数额和用途,以及后续按赔偿结果收费的比例和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2026-01-22 16:5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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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收费:律师会结合案件复杂程度、耗时等,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一个固定金额,签委托合同时支付。
2.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与委托人约定,达到一定赔偿结果后,按赔偿金额10%-30%比例收费。不过工伤赔偿部分情形受限,仲裁、一审赔偿款不能全按此收费。
3.半风险收费:先收基本费用,再按赔偿结果和约定比例收剩余费用。具体收费由双方依案情协商。

2026-01-22 16:4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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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索赔律师费有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收费、半风险收费三种常见方式,具体收费需律师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法律解析:
固定收费是律师依据案件复杂程度、所需时间精力等和委托人协商出固定金额,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风险代理收费则是律师与委托人约定,在达到一定赔偿结果后,按赔偿金额的10%-30%收取律师费,但工伤赔偿案件中部分情形受限,不能对仲裁、一审阶段的赔偿款全部按此方式收费。半风险收费是先收取基本费用,再按赔偿结果按约定比例收取剩余费用。因不同案件情况各异,所以具体收费方式和金额需律师与委托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若对工伤索赔律师费收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适合自身案件的收费方案。

2026-01-22 16:33:5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工程实践中,合同文件的范围较广,种类繁多,其中最主要的文件是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等。一般来说,在索赔案例中,图纸和规范方面发生的问题较少,关于合同文件、工程量和价格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有关合同文件的索赔常见于如下三个方面: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施工合同是在投标后经双方充分协商、修改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双方已将投标前后承包方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确认,就应当做出“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声明。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2、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由于人为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或工作量表难免会出现错误,但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实践中,这种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实际工作量与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亦有权获得补偿。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赔。主要表现为合同文件表述不严谨甚至前后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二)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工程索赔是一种工程意外情形产生的索赔,对其计价、计量、定责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时刻重视索赔,在索赔管理中要效益。施工中的常见索赔项目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  1、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引起的索赔。业主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业主方工程师指令失误、延误检查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形,由业主方承担。  2、设计变更引起的索赔。如施工过程中业主因工程实际需要等非施工方的原因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并保留书面变更文件,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工期延误产生的损失,应由业主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3、其他有关施工的素赔。由于建设工程工程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且工程本身和工程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难以全部概括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索赔。常见的比如由承包商提供施工详图(包括计算书)交工程师审批后方能施工,但其审批拖延所造成的延误,已影响到网络计划中的关键节点,承包商可进行工期索赔、延误导致的窝工损失以及后来工程师下令追赶进度的“赶工费”等进行索赔。(三)关于工程价款的索赔  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业主方同意的、承包方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会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并可能造成承包方的损失。关于工程价款的索赔工作主要涉及价格、货币、支付方式及时间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争执最多、计算较难、最常见的是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其大致包括拟定新价号、物价上涨的调价款、“损失”索赔计算等三种类型的价格调整。(四)关于工期的索赔  工期的索赔包括延长工期和要求偿付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内容。因导致其产生的原因不同,这两种索赔内容并不必然可以同时主张,例如,由于特定恶劣气候、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可要求延长工期,但不能要求赔偿损失如有些延误并不影响关键程序施工而得不到延展工期的承诺,但承包方有证据证明延误造成损失的,就可以获得损失的补偿。此外,索赔还有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等几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建议及时报警。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恐吓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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