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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已婚女人交往一年,没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背道德,应马上停止,别再破坏他人婚姻。
2.交往中有财产往来,赠与交付后通常不能撤销;借款则可要求偿还。
3.若以夫妻名义生活,涉嫌重婚罪,会有刑事处罚。要主动向对方配偶坦白求谅解,配合调查。对方配偶起诉离婚并索赔,要担责。
2026-01-22 18: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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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和已婚女人交往,未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背公序良俗,应停止交往;涉及财产按情况处理;以夫妻名义生活涉嫌重婚罪,要坦白争取谅解并承担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与已婚女人交往未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触犯重婚罪,但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交往期间财产往来,若为赠与,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交付后赠与行为完成,不能随意撤销;若为借款,则适用民间借贷相关规定,出借方有权要求偿还。而以夫妻名义与已婚女人共同生活,刑法规定这种行为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当对方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时,民法典支持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026-01-22 17: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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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已婚女人交往一年,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背公序良俗,应立刻停止这种不当交往,防止对他人婚姻造成更大伤害。
2.交往期间有财产往来,赠与交付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若是借款,则可要求对方偿还。
3.若交往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此时应主动向对方配偶坦白,争取谅解,并配合调查。若对方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建议:及时终止与已婚者的不当关系,处理财产问题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若涉嫌重婚罪,积极面对并承担责任,避免逃避。
2026-01-22 16:3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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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与已婚女人交往且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不构成犯罪,但违反公序良俗,应及时终止这种不当关系,防止对他人婚姻造成更大伤害。
(2)交往期间的财产往来处理方式不同。赠与财产交付后通常不可随意撤销,而借款则有权要求对方偿还。
(3)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此时应向对方配偶坦白并争取谅解,积极配合调查。若对方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赔偿,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提醒:
与已婚者交往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差异大。一旦遇到此类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处理。
2026-01-22 15:0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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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未以夫妻名义交往,立即终止关系,避免破坏他人婚姻。
(二)处理财产往来,赠与交付后通常不能撤销;借款则可要求对方偿还。
(三)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主动向对方配偶坦白争取谅解,配合调查。若对方配偶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承担相应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6-01-22 14:52: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