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仅一方收到离婚协议,协议不生效、无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条件是夫妻办离婚登记。
2.签了离婚协议但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就算一方收到协议也不生效。
3.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过冷静期后共同申领离婚证,协议才生效。
4.若一方反悔不办登记,另一方不能依协议强制离婚,只能诉讼解决。
结论:
仅老婆收到老公的离婚协议,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条件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即便一方收到了离婚协议,但只要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份协议就不生效。只有夫妻双方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才会生效。若一方反悔,不愿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不能依据离婚协议强制要求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所以,仅收到离婚协议不能代表婚姻关系就此结束。如果在离婚协议方面存在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仅老婆收到老公的离婚协议,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法律效力。离婚协议需附条件生效,条件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双方都有离婚意愿,应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历冷静期后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使离婚协议生效。
2.若一方反悔不愿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仅仅一方收到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
(2)即使离婚协议已签订,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该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3)夫妻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4)若一方反悔不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不能凭借离婚协议强制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不代表婚姻关系结束,若对方反悔,可考虑诉讼离婚,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收到离婚协议但不想离婚,可与对方沟通表达想法,尝试修复关系。
(二)若想离婚但对方反悔,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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