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施被征收补偿金额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补偿涵盖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具体来说,设施本身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重置成本等方法评估确定;搬迁费按实际合理费用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则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
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公用设施,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各地会出台具体征收补偿办法明确补偿范围和标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积极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2.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公用设施征收补偿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旨在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补偿涵盖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多方面。
(2)设施本身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采用市场价值、重置成本等方法评估确定。搬迁费按实际合理费用计算。
(3)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会结合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进行补偿。
(4)不同地区和类型的公用设施,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各地会出台具体征收补偿办法明确补偿范围和标准。
(5)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提醒:公用设施征收补偿情况复杂,被征收人要留意当地具体补偿办法,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专业评估机构工作,提供设施真实情况,确保设施本身价值评估准确。
(二)保留好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凭证,以便合理计算搬迁费。
(三)收集经营效益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等,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提供依据。
(四)详细了解当地出台的具体征收补偿办法,明确自身权益。
(五)与征收部门协商时,保持理性和积极态度争取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公用设施征收补偿金额要综合多因素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障权益,补偿涵盖设施价值、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2.设施价值由专业机构按市场价值等评估确定,搬迁费按实际合理费用算,停产停业损失依经营效益和期限补偿。
3.各地公用设施补偿标准有别,会出台具体办法规定范围和标准。被征收人可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复议或诉讼。
结论:
公用设施被征收补偿金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包括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等,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公平、合理原则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公用设施征收补偿包含设施本身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设施本身价值由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重置成本等方法评估确定,搬迁费按实际合理费用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根据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补偿。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公用设施补偿标准有差异,各地出台具体征收补偿办法规定补偿范围和标准。被征收人可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如果遇到公用设施征收补偿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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