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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涉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还贷金额以夫妻婚后实际支付款项为准,可凭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确定。
2.对应增值部分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增值=共同还贷本息×不动产增值率,不动产增值率=不动产现价格÷(购买时价格+共同还贷利息+其他费用)。
3.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026-01-18 14: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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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形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实际支付款项为准,可凭借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确定具体金额。对应增值部分需按照公式计算,即共同还贷部分增值等于共同还贷本息乘以不动产增值率,不动产增值率为不动产现价格除以(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利息+其他费用)。离婚时,为保障参与还贷一方的合法权益,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遇到此类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8 14:0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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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离婚时涉及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的处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实际支付款项为准,可凭借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确定金额。对应增值部分需按公式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增值等于共同还贷本息乘以不动产增值率,不动产增值率为不动产现价格除以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利息与其他费用之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以便准确计算共同还贷金额。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对房产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约定,明确各自权益。
3.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按规定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合理补偿。
2026-01-18 14:0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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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在法律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金额以实际支付款项为准,可凭借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确定。
(2)对应增值部分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先算出不动产增值率,即不动产现价格除以(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还贷利息+其他费用),再用共同还贷本息乘以不动产增值率得到共同还贷部分增值。
(3)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提醒: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不同的房产情况计算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3:3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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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好相关凭证。参与还款的一方要妥善保存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这些是确定婚后共同还贷实际支付款项的关键证据,在计算还贷金额时必不可少。
(二)明确计算方式。按照给定公式计算对应增值部分,准确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增值,即先算出不动产增值率,再用共同还贷本息乘以该增值率。
(三)要求合理补偿。离婚时,参与还款但产权未登记在名下的一方,可依据计算出的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要求产权登记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18 12:05: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