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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李** 浙江-金华 合同订立咨询 2021.03.28 07:25:59 441人阅读

审查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羁押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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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审查期限1、审查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2021-03-28 07:27: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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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关于刑事拘留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在通常情况下为3天,但若遇重大或复杂案件时,则可以延长至7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其羁押期限更是可以延长至30天之久。

    2024.10.25 1343阅读
  •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之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如果认为某犯罪嫌疑人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应该在被拘留者被羁押之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理并批准逮捕的申请。然而在某些情况特殊的场景中,例如犯罪嫌疑人流窜犯案、多次犯罪、甚至与其他犯罪团伙结伙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则需要将提交审查和批准逮捕的截止日期再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不等。

    2024.10.21 1222阅读
  •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

    专业解答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被拘捕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其在被逮捕之后的次日起,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工作,则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对于位于交通条件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具有严重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作案地域广泛、证据收集难度大的流窜作案案件以及涉及范围广泛、取证不易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如果在前述法律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则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由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两个月。

    2024.10.17 1491阅读
  • 延长羁押期限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2024.09.10 2210阅读
  • 取保候审和羁押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限分别设定为十二个月及六个月。在执行此两种强制措施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审查及司法程序的进行。若在此过程中查明其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最低限度,则应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同时向受案者以及与其相关的组织发送通知以示告知。

    2024.09.08 157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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