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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涉及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陶* 山西-太原 诉讼管辖咨询 2026.01.17 08:17:18 340人阅读

管辖权异议涉及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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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不同级别法院受理一审民、刑、行政案件的分工,若当事人觉得案件不应由当前审理法院的级别受理,可提异议。地域管辖规定了同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有一般地域管辖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特殊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等,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无地域管辖权也可提异议。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应准确了解级别和地域管辖规定,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法院要严格审查管辖权异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3.加强法律宣传,让公众更好地理解管辖规则,减少不必要的管辖权争议。

2026-01-17 12: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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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级别管辖体现了不同级别法院在受理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上的分工。当当事人觉得案件不应由当前审理法院的级别受理时,可行使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这有助于保障案件能在合适级别的法院得到公正审理。
(2)地域管辖明确了同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与权限。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有特定的管辖法院规定,专属管辖则针对特定类型案件确定管辖地。若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无地域管辖权,可提出异议,以确保案件在正确的地域法院审理。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逾期提出可能不被法院受理。

提醒:
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注意时间限制,且不同案件的管辖规定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2026-01-17 11:2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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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级别管辖问题,当事人若觉得案件不应由当前审理法院的级别受理,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说明认为不应由该级别法院受理的理由。
(二)对于地域管辖问题,若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无地域管辖权,同样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异议,清晰阐述该法院无管辖权的依据,比如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地不在受诉法院辖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6-01-17 10:2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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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辖权异议涉及级别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不同级别法院受理一审民、刑、行政案件分工,若觉得当前审理法院级别不符,可提异议。
2.地域管辖是同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权限。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定管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等。认为受诉法院无地域管辖权,可提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进行。

2026-01-17 10:2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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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管辖权异议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在级别或地域上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
法律解析:
级别管辖明确了不同级别的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工,若当事人觉得案件不应由当前审理法院的级别受理,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地域管辖规定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有一般地域管辖(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等,若受诉法院无地域管辖权,当事人也可提出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提交答辩状期间。若在实际案件中遇到管辖权方面的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7 10: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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