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书通常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若涉及检验、鉴定,应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当一直未收到责任书,首先可主动联系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了解未出具的原因,比如是否是检验、鉴定工作尚未完成。
(2)若交警存在工作拖沓等非正当理由未出具责任书,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督促尽快处理。
(3)还能以书面申请的方式,要求交警部门说明延迟出具责任书的理由。
(4)若因责任书未出致使自身权益受损,可考虑采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书延迟出具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和反映问题。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主动联系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了解未出具责任书的原因,比如是否因检验、鉴定工作未完成。
(二)若存在交警工作拖沓等非正当理由未出具,向其上级部门反映,督促尽快处理。
(三)以书面申请的方式,要求交警部门说明延迟出具的理由。
(四)若因责任书未出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交通事故责任书通常在现场调查日起十日内出具,若一直未出可采取措施。
2.主动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询问未出具原因,若因检验、鉴定未完成,需在结论确定五日内制作。
3.若交警工作拖沓未出具,可向其上级反映督促处理。
4.可书面申请要求交警部门说明延迟理由。
5.若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护权益。
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书一般十日内制作,若未出可联系交警询问原因,因检验、鉴定未完成的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若因非正当理由未出具,可向上级反映、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权益受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书通常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若涉及检验、鉴定,需在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当责任书一直未出时,主动联系交警询问原因是合理的做法。若存在交警工作拖沓等非正当理由,向上级部门反映能起到督促作用,书面申请说明延迟理由也是保障自身知情权的方式。若因责任书未出致使自身权益受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有效的维权途径。如果在交通事故责任书出具问题上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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