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致工伤职工不能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若足额缴纳与实际领取有差距,用人单位需支付该差额。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职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尝试和平解决问题。
2.若协商无果,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差额赔偿。
3.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4.职工在整个过程中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此证明工伤事实和工资情况,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社保未足额缴纳致工伤待遇受损时,用人单位需担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因未足额缴纳社保使职工不能足额享受,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的差额,单位要支付。
(2)职工维权有途径。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能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差额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证据收集很关键。职工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以此证明工伤事实和工资情况。
提醒:职工遭遇此类情况要及时维权,注意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职工发生工伤且社保未足额缴纳时,要明确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因未足额缴纳不能足额享受的费用,差额需用人单位补足,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若有差距,用人单位应支付差额。
(二)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
(三)若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差额赔偿。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证明工伤事实和工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若工伤时社保未足额缴纳,用人单位要担责。职工认定工伤后,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不足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2.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按足额缴纳与实际领取有差距,单位需付差额。
3.职工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能起诉。
4.职工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证明工伤和工资情况。
结论:
工伤时社保未足额缴纳,用人单位需承担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责任,职工可协商、仲裁、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保。当职工发生工伤且被认定后,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若因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职工不能足额享受,用人单位就需要补足差额,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的差额都在此列。职工遭遇这种情况,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能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差额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职工要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证据,用以证明工伤事实和工资情况。如果您在工伤社保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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