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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为前提。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债务人实施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三是该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且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
2.若债务关系未确定,债权债务的存在、数额等处于争议或未被确认状态,债权人缺乏合法确定的债权基础,不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资格。
3.解决措施和建议:债权人应先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确认债权的合法性与具体数额。待债权确定后,若债务人存在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依法向法院主张撤销权。因为未确定的债务无法直接作为行使撤销权的依据,若直接请求,法院通常会以债权不确定为由驳回。
2026-01-15 09: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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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得先对债务人有合法且确定的债权。按照民法典,行使撤销权要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做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在债权成立之后发生的,还让债权人的债权没法实现。
2.如果债务关系没确定,也就是债权债务的存在、数额等还存在争议或者没被确认,债权人因为没有合法确定的债权基础,就不能行使撤销权。这时候,债权人要先通过诉讼或者其他办法确定债权的合法性和具体数额。等债权确定后,要是债务人有损害债权的行为,再向法院依法主张撤销权。
3.没确定的债务不能直接用来行使撤销权。法院一般会因为债权不确定,驳回这类撤销权请求。
2026-01-15 07: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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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首要前提是对债务人拥有合法确定的债权。只有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才具备行使该权利的基础。
(2)债务人实施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且此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3)若债务关系未确定,债权的存在、数额等处于争议或未被确认状态,债权人因缺乏合法确定的债权基础,不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资格。此时应先通过诉讼等方式确认债权的合法性与具体数额,待债权确定后,若债务人有危害债权行为,再向法院主张撤销权。若未确定债务就直接行使撤销权,法院通常会以债权不确定驳回请求。
提醒:债权人在考虑行使撤销权时,务必先确认债权的合法性与确定性,避免盲目行使导致请求被驳回。若债权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6:1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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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债务关系未确定时,债权人应先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请求法院对债权的合法性与具体数额进行确认。
(二)也可以尝试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等书面文件,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及数额。
(三)待债权确定后,若发现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主张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6-01-15 05:4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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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为前提,债务关系未确定时不具备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资格,应先确认债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撤销权行使有严格要件,需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债务人实施危害债权行为,该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后并导致债权无法实现。若债务关系未确定,因缺乏合法确定的债权基础,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比如债权债务的存在、数额等处于争议或未被确认状态,法院通常会以债权不确定驳回撤销权请求。所以,债权人应先通过诉讼等方式确认债权合法性与具体数额,待债权确定,且债务人有危害债权行为时,再依法向法院主张撤销权。若您在债权债务方面存在疑问,不确定是否能行使撤销权等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1-15 04:11: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