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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与其他女人有孩子如何判

张** 湖南-郴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4 06:02:06 340人阅读

结婚后与其他女人有孩子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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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与他人形成稳定同居关系,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

(二)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对于非婚生子女,该方需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四)若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6-01-14 12:3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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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与他人育有子女会涉及多项法律后果。
若与他人保持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实际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补偿。

若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对于非婚生子女,该方需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若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通过诉讼途径处理,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2026-01-14 10:3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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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结婚后与其他女性育有子女,可能涉及离婚损害赔偿、重婚罪责任及非婚生子女抚养义务。
法律解析:结婚后与其他女性育有子女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第一,若与他人形成稳定同居关系,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第二,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该方需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若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若你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4 10: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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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与他人育有子女可能引发多重法律责任,需根据具体行为性质承担不同后果。

1.如果与他人形成稳定同居关系,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两方面,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2.若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这是对婚姻忠诚义务的严重违背,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无论是否构成上述情形,对与他人所生的非婚生子女,该方均需承担法定抚养义务,需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抚养费标准通常参考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4.若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可优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案情作出公正判决。

2026-01-14 09:1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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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结婚后与其他女性形成稳定同居关系并生育子女,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根据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2)若与其他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可能构成重婚罪。依据刑法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对于非婚生子女,该方需承担法定抚养义务,应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4)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产生纠纷时,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提醒:
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后果差异较大,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权益受损。

2026-01-14 07:24:49 回复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与非罪本罪属结果犯。本罪的起刑点为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犯罪如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一)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界限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二)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的界限这两种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海关监管秩序,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客观方面主要区别是,前者特指在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过程中偷逃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而后者则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税额10%以上的行为。

【法律意见】可以。母公司只是分公司的控股公司,这是两个互相存在的公司。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1、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如果属于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的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称的联合体。  3、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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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瞒婚姻与其他女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

    专业解答隐瞒婚姻与其他女人有了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如果该男子在与其他女人同居生活时对外宣称二人是夫妻的,那么该男子就犯了重婚罪,如果该男子没有以夫妻名义与其他女子共同生活,虽然有了孩子,但是也只是婚内出轨,不能受到刑事处罚,只能受到道德谴责。

    2024.08.02 487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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