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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执行费用承担主体。一般情况下,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时,需预先交纳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会从执行到的财产中扣除或由被执行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二)了解缓交减交免交条件。若申请执行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符合免交情形的包括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低保金、因见义勇为保护公共利益致自身权益受损本人或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等。
(三)准备申请材料。申请缓减免执行费用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低保证明、见义勇为认定文件等,供法院审核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2026-01-12 17: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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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的一方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免交条件时可无需缴纳。
申请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法院作出的判决、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出具的裁决书和调解书等,申请方需要交纳执行申请费。
若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实存在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相关费用。
免交情形包括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或低保金的人员、因见义勇为或保护公共利益受损而申请司法救助的本人或近亲属等。
不符合上述法定免交情形的,当事人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执行费用。
2026-01-12 16: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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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法院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符合法定免交情形或确有困难并获法院批准的可免交、缓交或减交。
法律解析:
执行申请费是当事人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需交纳的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最终承担。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一是符合法定免交情形的,可不缴纳执行费用,具体包括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低保金、因见义勇为或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的;二是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经法院审查批准后可按批准结果缴纳。若既不符合法定免交情形,也未获得缓减免批准,则需依法缴纳执行费用。如果您对执行费用的承担规则或缓减免申请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2026-01-12 14:5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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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费用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符合法定免交情形的可不缴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需交纳执行申请费。
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定免交执行费用的情形包括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低保金、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等情况。
若不符合上述法定免交情形,相关当事人需依法缴纳执行费用。
2026-01-12 12:5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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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执行费用的常规承担主体为被执行人。在一般情形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环节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支付,这是执行费用承担的基本规则。
(2)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特定生效法律文书时,需交纳执行申请费。这些文书涵盖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依法出具的裁决和调解书等。
(3)存在法定免交执行费用的情形。例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或低保金的,因见义勇为或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的,均可免交执行费用。
(4)当事人交纳执行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若不符合法定免交情形,则需依照法律规定缴纳执行费用。
提醒:
当事人申请执行时,若符合法定免交条件,应及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免交;确有困难无法缴纳的,可申请缓减免,避免因未及时申请而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2026-01-12 12:2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