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国企的工作人员,现在受着行政处罚,有关部门把我的东西都查封扣押了,行政处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是多长的呢?
因案情复杂等情况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需要延长查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 (3)封存物品时,应当使用《封存决定书》
2018-04-10 01:09:15 回复
应在7天内立案。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立案的期限包括两种时限:
一、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和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二、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即在线索材料所涉及的情况复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扩展资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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