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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两处九级伤残赔偿金额怎么算

刘* 重庆-黔江区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1.12 07:44:48 347人阅读

交通事故两处九级伤残赔偿赔偿金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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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两处九级伤残的,主要伤残赔偿系数为20%,另一处九级伤残附加指数一般取2%至3%,合计赔偿系数为22%至23%。

(二)其他赔偿项目的确定。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诊疗、医药等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意见为准,收入固定的按固定收入,不固定的按平均收入。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交通费按实际必需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结合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26-01-12 12: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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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残核心赔偿部分,参考起诉法院当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数据。从定残之日起,一般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两处九级伤残时,主伤残按20%比例,另一处额外加2%至3%,总赔偿比例约22%至23%。

2.实际合理费用赔偿部分,包含治疗医药费、受伤误工费、护理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营养费等,按实际发生的合理金额计算。若有需扶养的人,依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相关标准赔付扶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由法院结合责任人过错程度、事故后果等因素确定。

2026-01-12 10:5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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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交通事故两处九级伤残的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含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其他合理费用等两部分。

法律解析: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两处九级伤残时,一个九级为主要伤残,另一处九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一般取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总赔偿系数为百分之二十二到百分之二十三。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若遇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赔偿计算和维权指导。

2026-01-12 09:3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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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两处九级伤残的赔偿主要分为残疾赔偿金和其他相关赔偿项目,计算时需结合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系数及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确定总额。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由于存在两处九级伤残,一处作为主要伤残,另一处九级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一般取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因此整体赔偿系数为百分之二十二至百分之二十三。

2.其他赔偿项目需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收入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则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事故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2026-01-12 08:51: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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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收入标准,具体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两处九级伤残的赔偿系数需结合附加指数确定,以一处九级为主要伤残,另一处九级的附加指数通常取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整体赔偿系数为百分之二十二至百分之二十三。

(3)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均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予以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5)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经济承担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

提醒: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具体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案件的赔偿系数及项目认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08:32:47 回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一、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实践别应当注意一点。为了督促用人单位积极申请工伤,社保机构对于申请工伤认定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于工伤认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不影响社保基金赔付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二、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三、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能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四、护理费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护理时间。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实际工资计算;家属没有工资或者找护工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按照护理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护理的,护理费不再计算。护理时间按照住院期限计算,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出院以后继续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继续护理时间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需一人以上护理的,按照证明上显示的人数计算,但护理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五、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因是否需要陪护发生争议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停薪留薪期-住院天数)×40%六、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并存在护理依赖的,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等级确定,护理依赖等级分为生活全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针对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确定,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固定月数计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五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十一、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①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②具体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例如《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一具组件式大腿假肢的工伤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1600元,建议使用年限为3年;③由工伤基金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持,以后的实际费用可待发生后主张。十二、停工留薪期满至享受伤残津贴期间的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终于定残前一天,乘以本人工资十三、交通费、住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需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2、长途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或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实报实销;病情特殊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乘坐方式的,外出前需经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3、食宿费用:据实报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4、市内交通补贴、外出治疗工伤的食宿费用报销日期为到达目的地至办理入院手续之日止,随行人员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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