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相撞,对方逆行,不是新国标电动车,我们正常行驶,但是没带头盔无牌,对面是大型的电动车,我们是电动自行车,两人都有受伤,对面住院了好像有搭钢板,我们只是轻微骨折回家养着了,判责是判了对方主责我们次责,到调解中心后,要求我们赔偿对方18000多元,因为他们住院了花费的多,一共算下来是2万多,然后我们只有2000多,所以抵扣掉我们还要赔偿对面一万八,这一万八是必须赔偿吗
是否必须赔一万八,得看责任划分比例及对方索赔合理性。既然判对方主责你方次责,按比例分担赔偿。若对赔偿有异议,可与对方协商,重新核算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赔偿数额。不建议盲目接受一万八赔偿要求,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09:36: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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