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先提出离婚通常不构成赔偿对方损失的法定事由。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要符合法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存在这些过错的一方才需向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提出离婚的先后顺序没有关联。
2.若想主张损害赔偿,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3.若双方均不存在上述法定过错,只是因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无论哪一方先提出,都无需向对方赔偿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
-若认为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可主张损害赔偿,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务必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避免后续麻烦。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损害赔偿请求的,要留意在离婚后另行起诉的时间限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1.先提出离婚这一行为,并非是要赔偿对方损失的法定理由。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要获得损害赔偿,得符合特定情形,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
2.只有有上述过错的一方,才要给无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这和谁先提出离婚没关系。
3.要是无过错的一方作为原告去打离婚官司,想要求损害赔偿,就得在打离婚官司时一起提出来。
4.无过错的一方要是作为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那可以在离婚后另外起诉。
5.如果双方都没有上面说的法定过错,只是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不管谁先提,都不用给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1)谁先提出离婚并非赔偿对方损失的法定事由。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有特定适用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
(2)只有存在这些法定过错的一方,才要向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联。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若主张损害赔偿,要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4)若双方都不存在法定过错,只是因感情破裂而离婚,无论谁先提,都不用赔偿对方。
提醒: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需有法定过错情形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认为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离婚诉讼时,要在诉讼中同时主张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三)双方都没有法定过错,仅因感情破裂离婚,不管谁先提,都不用赔偿对方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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