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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房屋不搬走怎么办

朱** 重庆-秀山县 房屋拆迁咨询 2026.01.05 11:19:46 377人阅读

占房屋不搬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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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优先尝试沟通协商。房屋所有权人可主动与侵占房屋的人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其停止侵占行为并限期搬离,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2)收集相关证据。若协商无果,需及时收集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同时收集对方侵占房屋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等,为后续法律程序提供支撑。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所有权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包括要求侵占人排除妨碍、返还原物;若侵占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其他经济损失,可一并主张赔偿损失。

(4)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作出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后,侵占人仍拒不履行搬离义务,房屋所有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责令侵占人搬离房屋。

提醒:
房屋所有权人在处理侵占问题时,应避免采取暴力驱赶等违法手段,以免承担法律责任;遇到复杂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6-01-05 16:0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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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他人侵占房屋不搬走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尝试与侵占人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对方停止侵占行为并搬离房屋,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产权证明、能证明对方侵占房屋的事实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为后续法律程序准备。

(三)携带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可包括要求侵占人排除妨碍、返还房屋,若有经济损失还可主张赔偿。

(四)法院判决支持诉求后,若侵占人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措施强制搬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2026-01-05 15:5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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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屋被他人占用且拒绝搬离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沟通,明确提出停止占用并尽快搬离的要求,优先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若沟通无效,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材料、对方实际占用房屋的影像或书面记录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携带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要求对方停止占用并返还房屋,若占用期间造成财物损失,可一并主张赔偿。

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措施强制其搬离,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026-01-05 15: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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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他人侵占房屋不搬走时,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房屋被他人侵占时,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占人停止侵占行为。首先可尝试与侵占人沟通协商,要求其搬离房屋;若协商无果,需收集房屋产权证明、对方侵占房屋的事实证据等材料;随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侵占人排除妨碍、返还原物,若因侵占行为造成损失,还可同时主张赔偿。法院判决生效后,若侵占人仍不履行义务,所有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侵占人搬离。如果在证据收集或诉讼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5 13: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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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被他人侵占且拒不搬离时,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若协商无效则需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主动协商沟通。与侵占方进行理性对话,明确告知其侵占行为已侵犯房屋所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占并搬离房屋,争取通过协商达成搬离共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成本。

2.收集固定证据。若协商未能解决问题,需尽快整理房屋产权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等,同时收集对方侵占房屋的事实证据,包括现场影像资料、证人证言、物业或社区出具的证明等,确保证据真实有效。

3.提起民事诉讼。携带证据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要求侵占方排除妨碍、返还房屋,若侵占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经济损失,可同时主张赔偿责任,通过司法程序确认自身权益。

4.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生效后侵占方仍拒不搬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侵占方搬离房屋,保障判决内容得到执行,彻底解决房屋被侵占问题。

2026-01-05 12:55:50 回复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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