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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法院判决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直接抚养方不得无故阻挠。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这是为保障亲子关系及子女情感需求。法院在判决探视权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准则确定探视方式、时间、频率和时长。若父或母存在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子女、酗酒赌博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有权依法中止其探视权,待情况改善后再恢复。同时,直接抚养方需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拦,否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要确保不伤害子女。若在探视权方面有疑问或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6-01-05 13:4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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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法院判决探视权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判决内容会明确探视方式、时间、频率和时长。若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视,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同时,直接抚养方不得无故阻挠探视权行使,否则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且执行不得影响子女。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父母双方应充分考虑子女需求,友好协商探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若协商不成需法院判决,双方应如实提供自身及子女情况,配合法院综合考量。
-若发现一方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
-直接抚养方应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不得无故阻碍。
-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
2026-01-05 12:5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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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配合。
2.法院判探望权时,会把孩子利益放首位,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想法,还有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习惯以及和孩子的感情等情况。
3.判决里一般会明确探望方式,像定期看望或者短期一起生活;也会规定探望时间,比如每周固定时段,还有节假日、寒暑假的特殊安排;另外还会有探望的频率和具体时长等。
4.如果探望孩子的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像有家暴、虐待孩子、酗酒赌博等毛病,法院可以暂停其探望权,等问题解决了再恢复。
5.行使探望权不能影响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无故阻拦,不然另一方可以找法院强制对方配合,但执行办法不能伤害到孩子。
2026-01-05 12:3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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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直接抚养方需协助。这是保障亲情维系和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规定。
(2)法院判决探视权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子女自身情况如年龄、健康、意愿,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生活习惯和与子女情感联系等,确保判决合理。
(3)判决内容会明确探视方式、时间、频率和时长等。如定期探望或短期共同生活,每周固定时段、节假日及寒暑假的特殊安排等,使探视有章可循。
(4)若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视,待事由消失恢复。这能有效保护子女免受不良影响。
(5)探视权行使要保障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直接抚养方不得无故阻挠,否则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对子女不利。
提醒:直接抚养方应积极配合探视权行使,不直接抚养方要以子女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权利。若遇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6-01-05 10:3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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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直接抚养子女方要行使探视权,应提前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尊重对方和子女的合理需求。
(二)直接抚养方需履行协助义务,不能无故拒绝或设置障碍阻碍对方探视子女。
(三)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四)当直接抚养方无故阻挠探视权行使时,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05 09:54: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