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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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过的房产有三个人的份,如果其中一人,想把份额给到其中一人,是可以的吗?
可以。房产份额的持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将其给到另一人属于赠与行为。可先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份额赠与公证,并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之后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份额变更登记。
2026-01-04 22:48:20 回复
如果其中一人自愿将其份额给另一个人,对于其相应的份额可以进行处分,鉴于之前有公证,最好也进行公证。
2026-01-04 16:46:0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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