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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面临专利侵权指控时,可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抗辩:
1.仔细对比被控技术方案或设计与专利权保护范围,若两者技术特征有实质性差异,可主张不侵权。
2.查找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技术或设计的资料,若被控技术或设计与之相符,可进行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
3.若能证明专利产品是经专利权人许可或合法投放市场的,后续对该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行为不构成侵权。
4.若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做好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可提出先用权抗辩。
5.对于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时使用相关专利的情况,可依据临时过境抗辩来应对。
6.若使用相关专利是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可进行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抗辩。
7.若发现涉案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或不符合授权条件,可进行专利权无效抗辩。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2026-01-03 08: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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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不侵权抗辩、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权利用尽抗辩、先用权抗辩、临时过境抗辩、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抗辩和专利权无效抗辩等。
法律解析:不侵权抗辩指被控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有实质性差异则不侵权;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表明被控技术或设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则不构成侵权;权利用尽抗辩是专利产品合法投放市场后他人后续使用等行为不侵权;先用权抗辩针对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做好实施准备且在原有范围继续实施的情况;临时过境抗辩适用于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时为自身需要使用专利;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抗辩针对为科研实验使用专利;专利权无效抗辩是主张涉案专利权无效或不符合授权条件。若在专利侵权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06:30: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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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侵权抗辩事由多样,涵盖不侵权、现有技术或设计、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以及专利权无效等方面,这些事由在合理范围内为被控侵权方提供了不构成侵权的依据。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被控侵权方应全面收集证据,以支撑自身适用的抗辩事由。比如适用不侵权抗辩时,要准确对比技术特征差异;适用现有技术或设计抗辩时,需提供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相关证据。
-及时关注专利的有效性,若适用专利权无效抗辩,要积极参与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企业可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在研发、生产等环节提前评估可能面临的专利侵权风险,降低纠纷发生概率。
2026-01-03 05:1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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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侵权抗辩:如果被控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不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也就是其技术特征和专利权利要求里的全部技术特征有本质区别,就不构成相同或等同侵权。
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要是被控技术方案属于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公开的现有技术,或者被控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之前公开的现有设计,那就不构成侵权。
3.权利用尽抗辩:专利产品经过专利权人许可或者合法投入市场后,其他人对该产品进行后续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不构成侵权。
4.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了相同产品、使用了相同方法或者做好了必要准备,并且只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不构成侵权。
5.临时过境抗辩:外国运输工具临时经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时,为了自身需要使用相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6.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抗辩: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相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7.专利权无效抗辩:若主张涉案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或者不符合授权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作为抗辩理由。
2026-01-03 03:2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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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不侵权抗辩的核心在于被控技术与专利技术有实质性差异,未落入保护范围,若符合此情况则不构成侵权。
(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抗辩,强调被控技术或设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自然不构成侵权。
(3)权利用尽抗辩指专利产品合法投放市场后,后续的使用、销售等行为不侵权,保障了市场的正常流通。
(4)先用权抗辩保护了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做好实施准备的主体,允许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
(5)临时过境抗辩为外国运输工具临时使用相关专利提供了合理豁免。
(6)非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抗辩,鼓励了科学研究和实验对专利的使用。
(7)专利权无效抗辩,若能证明涉案专利权无效,侵权主张自然不成立。
提醒:不同的抗辩事由适用条件不同,遇到专利侵权纠纷时,需准确判断适用的抗辩事由,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3 02:54: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