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酉阳县法律咨询 > 酉阳县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假资料骗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假资料骗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杨* 重庆-酉阳县 刑事立案咨询 2026.01.02 14:56:10 392人阅读

假资料骗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酉阳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酉阳县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不要使用假资料申请贷款,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贷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承担刑事责任。

(二)若已使用假资料但贷款未发放或未造成损失,应立即停止行为并主动向贷款机构说明情况,争取减轻或避免法律责任。

(三)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情形,避免因行为符合这些情形而被认定为犯罪,比如不要肆意挥霍贷款资金,不要用贷款从事违法活动,不要转移资金逃避还款。

(四)若因骗贷行为被调查,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的工作,如实陈述情况,不要隐匿或销毁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根据相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6-01-02 21:27:02 回复
咨询我

使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会被依法立案追诉。

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常见情形包括,明知无归还能力仍大量骗贷、肆意挥霍所得资金、携带资金逃匿、用资金从事违法活动、转移财产或隐匿账目逃避还款等。

只要存在使用假资料骗贷且数额达标的情况,公安机关会启动侦查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026-01-02 21:01:2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使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诈骗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若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且诈骗贷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大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骗取的资金,携带骗取的资金逃匿,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或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若存在上述行为且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对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解答和指导。

2026-01-02 19:34:24 回复
咨询我

使用虚假资料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追责。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1.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结合具体行为判断,常见情形包括明知自身无归还能力仍大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所骗资金,携带骗取的资金逃匿,将骗取的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或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隐匿销毁账目或通过假破产假倒闭等方式逃避返还资金等。

2.若存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假资料骗贷的行为,且同时满足数额标准与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条件,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为防范此类风险,建议金融机构强化贷款资料审核机制,通过多渠道验证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贷款申请人应如实提供资料,树立诚信借贷观念,若出现还款困难,需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切勿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

2026-01-02 17:37:1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使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该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包括:明知自身无归还能力仍大量骗取资金;肆意挥霍骗取的资金;携带骗取的资金逃匿;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或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隐匿、销毁账目或通过假破产、假倒闭等方式逃避返还资金。

(3)若行为人存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假资料骗贷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上述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骗贷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
使用假资料骗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达到立案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实施此类行为;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6-01-02 16:34:22 回复

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行为人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有还款行为或者有还款意愿,则构成骗取贷款罪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后增加作为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观上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以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仅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的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双重客体。量刑方面,贷款诈骗1万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五年以下徒刑;贷款诈骗5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五至十年徒刑;贷款诈骗20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对于制假贩假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