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出的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仅具备合同效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争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所以,明确调解书的作出主体,对后续采取何种措施至关重要。
提醒:
在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书相关事宜时,要准确判断作出主体。若对后续处理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调解书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出,双方签字后仅相当于合同效力。若一方反悔,另一方应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调解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结论:
劳动争议调解书法律效力因作出主体而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出的仅具合同效力,一方反悔另一方可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经签收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且生效后不得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起诉。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出的调解书,在双方签字后本质上属于合同性质,其效力相对较弱。若一方反悔,由于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另一方只能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这一程序后,便产生了法律效力,且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并且仲裁调解书生效后,为了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所以在遇到劳动争议调解书相关问题时,一定要先确认作出主体,才能正确采取后续措施。如果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1.劳动争议调解书法律效力依作出主体不同而有差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出的调解书,双方签字后仅具合同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有法律效力与强制执行力。
2.对应解决措施和建议:若为调解组织作出的调解书,一方反悔时,另一方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为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要记住,仲裁调解书生效后,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所以要先明确调解书作出主体再采取后续措施。
专业解答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如需质疑或变更,须在达成前申请,否则无效。未达成和解时,劳动者可依法诉讼支持仲裁。调解过程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若改变履行意向,仲裁委员会需迅速裁决。更改请求需在调解书送出前提出,调解后协议具约束力,不得再就同一事项申请仲裁。
专业解答离婚调解书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法律文件,即使一方拒绝接收,其协议效力不受影响。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通过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关系解除需经登记或生效文书确认。已生效文件不可随意撤销,但如发现错误侵犯权益,须在六个月内提出诉讼。法院院长对本院生效文书如有误,可提交审委会审议。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是签收调解书前是可以反悔的。
专业解答调解协议需各方同意并签阅才能生效。若在送达前一方反悔,协议无效,法院将及时处理。送达并确认后反悔,可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即具法律约束力,必须履行。反悔者需承担法律后果。
专业解答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原告反悔,法院可重新调解,但需尊重被告权益。调解无果,须及时判决。调解成功后,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诉状及争议,按程序制作调解书,明确诉求、事实及和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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