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普陀区法律咨询 > 普陀区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从何时开始算

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从何时开始算

吴** 上海-普陀区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02 01:32:56 364人阅读

骗取贷款罪追诉期从何时开始算

其他人都在看:
普陀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普陀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骗取贷款罪以“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为构成要件,需关注损失实际发生的时间,从该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二)若以“有其他严重情节”为构成要件,留意行为具备严重情节的具体日期,从该日起算追诉期限。
(三)当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时,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四)若犯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应避免逃避侦查或审判,否则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6-01-02 08:45: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骗取贷款罪追诉期限从犯罪成立之日起算,构成要件不同犯罪成立时间不同,有连续状态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刑法规定,追诉期限起算以犯罪成立为标准。对于骗取贷款罪,当以“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为构成要件时,损失实际发生之日犯罪成立;以“有其他严重情节”为构成要件时,行为具备该严重情节之日犯罪成立。若犯罪行为呈连续状态,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时开始计算。不过,若司法机关已对犯罪行为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而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就不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骗取贷款罪追诉期限相关的法律问题,难以准确判断,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02 07:12:25 回复
咨询我

1.骗取贷款罪追诉期限一般从犯罪成立之日起算,这是依据刑法规定,以犯罪成立作为追诉期限起算标准。
2.对于以“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为构成要件的骗取贷款罪,犯罪成立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以“有其他严重情节”为构成要件的,犯罪成立于行为具备该严重情节之日。
3.若犯罪行为呈连续状态,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当犯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解决措施和建议:
1.金融机构应及时关注贷款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骗取贷款行为并造成损失,尽快向司法机关报案。
2.司法机关对于骗取贷款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防止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
3.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骗取贷款罪的相关规定,避免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2026-01-02 05:23:34 回复
咨询我

1.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成立那天开始计算。关于追诉期限的起算,刑法规定是以犯罪成立作为标准的。
2.对于骗取贷款罪,要是以“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要件,那么犯罪在损失实际发生的时候成立;要是以“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为构成要件,犯罪在行为具备该严重情节的时候成立。
3.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的,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计算。
4.要注意的是,要是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了,行为人还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6-01-02 04:17: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骗取贷款罪的追诉期限起始点以犯罪成立为标准。当该罪以“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作为构成要件时,犯罪成立时间为损失实际发生之日,此时追诉期限也从该日起算。
(2)若以“有其他严重情节”为构成要件,犯罪成立于行为具备该严重情节之日,追诉期限就从这一具备严重情节的时间开始计算。
(3)要是犯罪行为存在连续状态,那么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不过,一旦犯罪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而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提醒:
在涉及骗取贷款相关情况时,要注意追诉期限的计算方式。不同构成要件下追诉期限起算点不同,若遇到司法机关介入情况,逃避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建议及时咨询以明确自身法律处境。

2026-01-02 03:00:03 回复

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作为一种介于行政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根据法律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故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的

    专业解答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一般是从犯罪之日起算的。所谓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事实被依法认定的那一天,也就是某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构成要件的时候。不过,如果犯罪行为是持续或连续的,那追诉期限就得从犯罪行为结束的那天开始算。比如连续犯,在这种犯罪里,诉讼时效应该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影响的那一刻开始算。

    2024.10.10 1170阅读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的时效通常以犯罪发生之日起算,而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活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之时。对于共犯,诉讼时效从犯罪行为结束时起算。如果是连环犯罪或持续犯罪,诉讼时效以犯罪行为终结之日为准。贪污罪等案件也是如此。

    2024.10.10 1991阅读
  •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刑事案件的追诉期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也即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那一天。要是犯罪具有连续性或持续性,追诉期则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例如贪污罪,被告人一直贪污,追诉期就从他停止贪污的那一天起算。

    2024.10.10 1083阅读
  • 贪污罪追诉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专业解答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期通常从犯罪事实成立之日起算,但贪污行为具有持续性或连续性特征的,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具体的时效期计算,要综合犯罪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全面考虑。贪污罪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严惩。

    2024.10.09 1210阅读
  •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的规定是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中,犯罪追诉时效通常是从犯罪行为开始的时候计算的。“犯罪之日”不仅意味着犯罪行为完成的瞬间,还包括行为符合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的那一刻。如果犯罪行为是连续或持续的,追诉时效应该从行为结束的时候开始计算。

    2024.09.29 2042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