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破产清算时需优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包括支付特定费用、依法裁减人员,职工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清偿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关于人员裁减,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方可实施裁减。若职工对工资或补偿等有异议,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若你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破产清算时,在职人员的权益保障需遵循法定流程,优先支付相关费用、依法处理裁减事宜,并为职工提供明确的异议解决途径。
1.优先清偿职工相关费用。公司应首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费用在破产清偿中处于优先顺位,需优先于普通债权完成支付。
2.依法实施裁减人员程序。若确需裁减人员,公司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之后方可进行裁减。这一程序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步骤,需严格执行。
3.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异议。若职工对公司支付的工资、补偿金等存在异议,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途径为职工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渠道,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分析:
(1)优先清偿职工核心权益费用:公司破产清算时,需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费用属于破产债权中的优先受偿范畴,是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与权益的关键。
(2)裁减人员需履行法定程序:若公司需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提交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完成该程序后方可实施裁减。此程序旨在规范裁员行为,避免公司随意损害职工就业权益。
(3)异议解决的合法途径:职工对公司支付的工资、补偿金等存在异议时,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渠道为职工提供了多层级的法律救济,确保权益受损时能得到有效维护。
提醒:职工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争议时能顺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提醒:
职工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应妥善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证据,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公司破产清算时,应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金。职工可主动向清算组核实这些费用的支付进度,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若公司需裁减人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职工可通过工会或集体沟通的方式,对裁减方案中的不合理内容提出意见,监督公司履行法定程序。
(三)若对工资、补偿等事项有异议,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过程中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