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房屋性质,若为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要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资金来源,以证明是个人财产。
(二)婚后拆迁安置且安置依据含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后,双方友好协商分割方式并签订协议。
(三)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综合判断,因无证法院可能先处理使用权,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起诉分割产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拆迁安置房没证在离婚时,先确定房性质。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属个人财产,需证明资金来源。
2.婚后拆迁安置,即便没证,若按夫妻人口等因素安置,一般为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达成一致按协议处理。
3.协商不成,法院综合实际居住等情况判断。因无证,法院可能先处理使用权,待有证后当事人再起诉分割产权。
结论:
拆迁安置房没证离婚时,先确定房屋性质,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一般属个人财产,婚后按人口因素等安置的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判断,可能先处理使用权,取得房产证后再分割产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财产归属认定与取得时间和来源相关。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本质是个人财产形式转换,仍属个人财产,但需证明资金来源。婚后按人口因素等安置的房屋,因考虑夫妻双方因素,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能就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居住使用等情况综合判断。由于房屋没证,法院暂不处理产权归属,先处理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再分割产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在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法律建议。
1.拆迁安置房没证离婚分割,关键在于确定房屋性质。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通常是个人财产,不过要证明资金来源;婚后因夫妻人口因素等安置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若为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议处理。
-协商不成,交由法院处理。因房屋无证,法院可能先根据实际居住使用情况处理房屋使用权,暂不判决产权归属。
-待取得房产证后,当事人能另行起诉要求分割产权。先明确房屋性质,再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分割问题是可行办法。
法律分析:
(1)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要证明资金来源,这是基于财产的原始属性,保障个人婚前财产权益。
(2)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屋,若安置依据包含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等,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考虑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及安置权益的共享。
(3)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先协商,达成一致按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4)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综合判断。由于房屋无证,法院可能先处理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处理产权分割,这是为了适应无证房屋的特殊情况,保障当事人权益。
提醒:
处理拆迁安置房分割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资金来源及安置依据等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否被视为遗产若欲审理相关遗产事宜,考虑到房产确有合法来源的证据存在,即使暂时未能获得房产证书,这份财产亦可依法认定为遗产并依照既定法律程序与遗嘱内容进行传承。对于产权尚未明晰的房地产而言,继承人须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详尽完善的继承协议,待相关实体条件许可具备不动产权登记之时,再依循规定流程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即是。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实施统一办理房产证之行为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通常被允许办理房产证。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时,请您务必准备好以下文件和证明:1.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2. 户口簿;3. 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4.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5. 旧房拆迁作价凭证;6. 原房屋所有权证;7. 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8. 税费缴纳凭证。
专业解答关于房产证办理,需赴当地房产管理局及土地管理局办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层次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全权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权限;相应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将具体承担房地产权登记手续的办理事宜,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其主要职责之一。
专业解答具体评估是否为首套房或二套房,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通常而言,从拆迁分得的房屋中,一部分具备产权证书,另一部分则不包含产权证书。例如,在拆迁农村自建房时发放的安置房,往往并不附带房产证。若拆迁安置房拥有房产证,那么即便该房屋被视为首次购买的住房,再次购房时也将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房屋取得房产证的期限是多久一般的情况下,在90的日历日内便可领取到关于拆迁安置房的房地产证书。然而,实际能够办理的确切时间还需根据您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中所载明的房屋登记截止期而定。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尚未建设完成的房屋类型,那么该房产证书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的第90日之后开始处理;反之,若拆迁安置房已经竣工验收,那么房产证书则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90日起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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