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中和解后,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审查通过后诉讼程序终止。若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可能需重新起诉维权。
2.也可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调解书生效,与判决书有同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选择哪种方式,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自身需求确定。
结论:诉讼中和解后选择撤诉或请求制作调解书,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需结合具体情况决定。
法律解析:
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后,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一是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准许后诉讼程序终结,但如果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当事人需重新起诉维护权益。二是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权益保障的强制力不同,撤诉后协议的履行依赖双方自觉,缺乏司法强制力支撑;而调解书能借助司法强制力确保义务履行。若你在诉讼和解后不确定哪种方式更适合自身需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后,选择向法院申请撤诉还是请求制作调解书,需结合具体案情与自身权益保障需求综合判断,两者在后续维权效率与执行力度上存在显著区别。
1.申请撤诉的处理方式。原告可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会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随之终结。但需注意,若和解协议未被完全履行,当事人需重新提起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这可能增加额外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请求制作调解书的处理方式。双方当事人可共同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强制执行力。若一方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另一方无需重新起诉,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能更高效地保障权益实现。
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重点评估和解协议的履行风险。若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且希望获得直接执行的保障,建议优先选择制作调解书;若和解协议履行风险较低,且希望快速终结诉讼程序,可考虑申请撤诉。
法律分析:
(1)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后,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终结。但撤诉后若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当事人需重新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2)当事人可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执行力。若一方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司法强制力保障权益实现。
提醒:
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结合自身需求与案情,若担忧对方不履行协议,请求制作调解书更能保障权益;若希望快速终结程序且信任对方履行能力,可考虑撤诉。
(一)原告可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准许撤诉,诉讼程序终结。但撤诉后若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当事人需重新起诉维权。
(二)可请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选择哪种方式,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自身需求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履行后,再打官司就比较困难了。但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或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明显的法定情况,就可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性。
专业解答达成和解协议后,执行程序不一定立即终止。如存在法定情形,可能需要暂停执行。当事人需提交书面和解协议至法院,或由一方提出并获其他当事人签字认同。口头和解协议经执行人员记录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法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暂停执行。
专业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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