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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工伤后多久能获赔偿款

母* 黑龙江-鸡西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2.29 13:27:46 490人阅读

工伤后多久能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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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工伤获赔偿款时间不固定,一般要经过认定、鉴定、赔偿三个阶段。
2.工伤认定方面,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一般60日内出结果,事实清楚的15日内就能确定。
3.劳动能力鉴定,自申请受理起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4.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社保审核通过后1-2个月支付赔偿款;单位没缴纳的,赔偿由单位出,若单位不支付,职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耗时可能半年以上。

2025-12-29 17: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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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走工伤后获赔偿款时间不固定,顺利情况下数月可拿到,若遇单位未缴纳保险等复杂情况耗时可能长达半年甚至更久。
法律解析:
走工伤赔偿通常需经历认定、鉴定和赔偿三个阶段。工伤认定方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在受理申请60日内作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出结果。劳动能力鉴定自收到申请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支付赔偿款,大概需1-2个月。若单位未缴纳,赔偿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则要通过仲裁、诉讼解决,耗时会大幅增加。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职工权益和规范赔偿流程。如果大家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9 17:1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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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工伤获赔偿款时间确实不固定,主要取决于工伤认定、鉴定和赔偿三个阶段。在各环节顺利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从认定到拿到赔偿款大概需3-4个月;若单位未缴纳保险且不支付赔偿,职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耗时可能长达半年甚至更久。
2.为加快获赔进程,职工应及时收集和提供工伤认定所需材料,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若未缴纳,应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避免职工通过仲裁、诉讼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速度。

2025-12-29 16:2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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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伤赔偿款获取时间受多个阶段影响。工伤认定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清晰的15日内可出结果。这为后续赔偿奠定基础,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进入后续流程。
(2)劳动能力鉴定阶段,自申请起60日内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该鉴定关乎赔偿的具体数额,对职工意义重大。
(3)赔偿支付情况不同。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1-2个月支付赔偿款;单位未缴纳的,职工可能需通过仲裁、诉讼解决,耗时较长。

提醒:
职工遭遇工伤应及时申请认定。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要做好维权持久战准备,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案情。

2025-12-29 15:0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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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加快流程进度。
(二)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与社保经办机构保持沟通,了解审核进度。
(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且拒绝支付赔偿,职工要尽快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5-12-29 14:39:2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解答如下: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肇事者不同意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的原因,是其认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非伤者本人所支付,也就是这笔费用不是伤者本人的实际损失。如果由其支付,会导致伤者从事故中获利。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伤者住院所花费的全部合理的医药费用均应由侵权人承担。二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个人账户的建立,则体现了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健康投资意识,促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以建立起纵向的个人积累保障机制。同时,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提高了个人的责任感,促使职工个人在医疗消费中自我约束,强化费用支出的制约机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伤者本人是在尽了多年相应的缴费义务后才享有医保待遇的,第三人(侵权人)不能因为受害人享有了社会保障而免责,因此医保支付部分不能冲抵交通事故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类似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伤者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伤者仍然能够向侵权人索赔。相关法律: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交通事故后走医保是否还能获侵权人赔偿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解答如下:在从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药费用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肇事者不同意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的原因,是其认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药费非伤者本人所支付,也就是这笔费用不是伤者本人的实际损失。如果由其支付,会导致伤者从事故中获利。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伤者住院所花费的全部合理的医药费用均应由侵权人承担。二是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扣除个人账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个人账户的建立,则体现了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增强职工个人的健康投资意识,促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为年老、多病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以建立起纵向的个人积累保障机制。同时,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提高了个人的责任感,促使职工个人在医疗消费中自我约束,强化费用支出的制约机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伤者本人是在尽了多年相应的缴费义务后才享有医保待遇的,第三人(侵权人)不能因为受害人享有了社会保障而免责,因此医保支付部分不能冲抵交通事故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类似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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