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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犯罪的立案数额计算需根据行为类型区分情形,不同犯罪行为对应的立案标准和数额认定规则存在差异。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的,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应以赌博罪立案追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2.开设赌场的行为本身就应予立案追诉。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或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包括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达到特定标准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的,也会被立案追诉。
3.赌博犯罪相关的数额认定以实际查证的金额、人数等为准,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全案证据进行综合认定,确保数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025-12-29 16:3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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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的立案标准分三种情形。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均会以赌博罪立案追诉。
(2)开设赌场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或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将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情形,若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等特定情形,也会被立案追诉。
(3)赌博犯罪中的相关数额以司法机关实际查证的金额、人数等为准,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提醒:
参与或组织赌博活动需注意相关数额标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若涉及相关情形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9 14:3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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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的立案情形。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时,抽头渔利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会被立案追诉。
(二)开设赌场的立案情形。只要实施开设赌场行为就应立案。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或数据组织赌博的,比如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将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且抽头渔利累计达到三万元以上等情形,也会被立案。
(三)数额认定规则。相关数额以实际查证的金额、人数等为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全案证据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
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2025-12-29 13:4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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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参与赌博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会被立案追诉:抽头渔利的累计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赌博资金累计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开设赌场的行为都需立案追诉。通过网络或通讯终端组织赌博的情况包括自建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提供网站给他人组织赌博、担任网站代理接受投注、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等,若抽头渔利累计达三万元以上也会被立案。
相关的资金、人数等数额以实际查证到的为准,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认定。
2025-12-29 13:3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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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赌博犯罪立案分多种情形,赌博罪需满足抽头渔利累计五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开设赌场及特定网络赌博情形(如抽头渔利累计三万以上等)应予立案追诉,相关数额以实际查证为准。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赌博犯罪立案标准分不同类型。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会以赌博罪立案追诉:(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以上;(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以上;(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开设赌场的,无论数额多少都应立案追诉。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组织赌博活动,符合以下任一情形会立案追诉:(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且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三万以上等。相关数额和人数以实际查证的金额、人数为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全案证据认定。若对赌博犯罪立案标准有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帮助。
2025-12-29 12:13: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