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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社保被开除怎么办

蒋*** 吉林-辽源 社保纠纷咨询 2025.12.28 12:05:48 466人阅读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社保被开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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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25-12-28 18: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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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且被违法开除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二倍工资、社保补缴及赔偿金,并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未签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可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用人单位违法开除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若您对维权细节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高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8 16:3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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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且被违法开除的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多项合法权益,包括二倍工资、社保补缴及违法解除赔偿金。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权益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该部分工资的支付要求。

2.未缴纳社保的处理方式: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3.违法开除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4.具体维权步骤: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8 15:1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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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期间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社保补缴的处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未缴的还会加收滞纳金。
(3)违法解除的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维权途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提醒:
劳动者需注意保存劳动关系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结果;不同案情的具体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8 13:1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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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要求补缴社保。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开除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维权途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28 13: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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