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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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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能不能要求获得损害赔偿金

车** 上海-宝山区 离婚咨询 2025.12.27 19:08:05 411人阅读

婚内夫妻能不能要求获得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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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内夫妻在特定情形下可获损害赔偿金,依据《民法典》,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2)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如因过错方暴力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等为物质损害赔偿,过错行为带来的精神痛苦补偿则是精神损害赔偿。
(3)请求损害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起诉婚内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支持。

提醒:
要注意收集对方重大过错的证据,且需在离婚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7 23:0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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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发现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为后续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做准备。
(二)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起诉要求婚内损害赔偿。
(三)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要合理确定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范围与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5-12-27 22:2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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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特定情形下,夫妻可获损害赔偿金。一方若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赔。
2.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类。如家暴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是物质赔偿,带来的精神痛苦抚慰金是精神赔偿。
3.索赔需以离婚为前提,婚姻存续期间单独起诉婚内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支持。

2025-12-27 21:0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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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内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金,但需以离婚为前提。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并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像因家庭暴力产生的医疗费等属于物质损害赔偿,家暴带来的精神痛苦对应的精神抚慰金则是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若不离婚而仅在婚内单独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若遇到类似情况,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等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20:4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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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特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可获损害赔偿金。依据民法典,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涵盖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像家暴造成身体伤害支付的医疗费是物质赔偿,家暴带来的精神痛苦给予的抚慰金是精神赔偿。

不过,请求损害赔偿需以离婚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起诉婚内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支持。
为保障自身权益,无过错方要留存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若想获得赔偿,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

2025-12-27 20:37:0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直接将误工费归于一方个人财产,明显有失公允。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均为财产损失,是对受害者残疾后抚养能力及劳动能力减弱而带来的损失赔偿,归根到底还是对受害者收入减少的赔偿。对于这些费用的归属,应当根据受害人残疾后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情况,你因交通意外致残后,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一年,可以认定这部分的赔偿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您好,针对您的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否完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简单机械地一刀切。夫妻一方的财产,就其属性看,最明显的一条就是个人属性,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具有个人属性。比如误工费,其实就是因误工而减少的工资性收入,换言之,它具有工资的属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除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如果直接将误工费归于一方个人财产,明显有失公允。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均为财产损失,是对受害者残疾后抚养能力及劳动能力减弱而带来的损失赔偿,归根到底还是对受害者收入减少的赔偿。对于这些费用的归属,应当根据受害人残疾后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判定其中的多少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情况,你因交通意外致残后,与妻子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一年,可以认定这部分的赔偿金,只有很小的比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抚慰金是对受害者精神损害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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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提出离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能否获得受理?

    专业解答提出离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也是可以获得受理的,但前提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一般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是家暴虐待的情形,以及还有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就可以依法的申请。

    2024.09.10 17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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