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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后可否二次仲裁

董** 重庆-开州区 仲裁咨询 2025.12.27 07:19:11 326人阅读

仲裁后可否二次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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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仲裁委不会受理,这是为保证仲裁效率与权威,防止当事人借仲裁程序拖延时间。
2.不过有特殊情况,若当事人能证明裁决有法定可撤销情形,像无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范围等,可向仲裁委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
3.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依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就该纠纷申请仲裁。即正常仲裁后不能二次仲裁,除非原裁决撤销且重签协议。

2025-12-27 12: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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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不可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除非原仲裁裁决被撤销且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法律解析:
为保证仲裁效率与权威性,避免当事人拖延时间,仲裁通常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仲裁委员会对同一纠纷的再次仲裁申请不予受理。不过,若当事人能证明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可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就该纠纷再次申请仲裁。如果遇到仲裁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27 12:0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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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目的是确保仲裁效率与权威性,防止当事人借仲裁程序拖延时间,裁决作出后,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可撤销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当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可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就该纠纷再次申请仲裁。

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在仲裁前应明确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范围,避免后续出现可撤销情形。若对裁决有异议,要及时收集证据并按法定程序申请撤销。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时,要确保内容清晰明确。

2025-12-27 11: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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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仲裁遵循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目的是保障仲裁效率与权威性,防止当事人借仲裁程序拖延时间。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像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等,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3)一旦裁决被法院撤销,当事人可依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就该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正常仲裁后不能二次仲裁,只有在原仲裁裁决被撤销且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时才可以。

提醒: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有法定情形和充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2-27 10:3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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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进行二次仲裁,可先判断原仲裁裁决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若存在,收集相关证据。
(二)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原仲裁裁决。
(三)在原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与对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之后就该纠纷可根据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025-12-27 08:38:4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不可以以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提讼。但属于一裁终局的终局裁决的,劳动者不服可以其它诉讼,用人单位只是由证据证明应当撤销裁决的可以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向人民提讼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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