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六安法律咨询 > 六安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离婚之后是否可以分到房产

离婚之后是否可以分到房产

唐** 安徽-六安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5 14:58:35 367人阅读

离婚之后是否可以分到房产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六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婚前已属于一方的房子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法分割。这类房产的归属在婚前已明确,不会因婚姻关系改变性质。

婚后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房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若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

2025-12-25 21:18: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能否分到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您对离婚房产分割有疑问,或者需要了解自身情况如何适用法律,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5 19:51:45 回复
咨询我

离婚时能否分割房产取决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及登记信息等具体因素,并非一概而论。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持有房产的一方需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证据,以清晰证明房产的婚前归属,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建议双方优先通过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及补偿金额,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准备好共同出资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材料。

3.父母出资购房时,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建议出资父母保留转账凭证或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对象;夫妻双方也可在购房前书面约定房产归属,提前规避离婚时的分割争议。

2025-12-25 18:09:3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该房产。

(2)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提醒: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结合产权登记、出资情况等细节,建议留存相关出资凭证和产权证明,如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5 17:19:37 回复
咨询我

(一)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该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25 15:20:55 回复

有区别。缴百分之六十的养老保险就是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一、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二、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三、养老保险退休金高低的计算,很大程度取决于你个人缴费基数的大小,同样条件下(缴费时间,退休年龄,同一工种)按100缴费一定比按60缴费的养老金多。扩展资料养老保险的基本定义养老保险(dac)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以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缴费总基数的19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用: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此外,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中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中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协议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再诉讼重新分割财产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是否可以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协议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再诉讼重新分割财产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29 1965阅读
  • 离婚之后还能否重新分配财产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之后还能否重新分配财产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1 1100阅读
  • 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分财产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是否可以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分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2.27 1770阅读
  • 离婚后孩子是否能分到遗产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后孩子是否能分到遗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否能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3.02 1728阅读
  • 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各财产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是否可以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之后还是否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各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2.29 1206阅读
  • 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到遗产

    2025.07.31 1391阅读
  • 入赘到女方家后离婚能否分得财产

    2025.06.17 1442阅读
  • 离婚后拆迁能否分到房产

    2025.06.16 1302阅读
  • 房子部分抵押给银行之后,抵押人可以否把房产卖给第三方,银行不同意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按照民法典的新规定,不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抵押人只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即可。 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抵押人转让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 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025.05.25 1391阅读
  • 夫妻离婚孩子能否分到三分之一的财产?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其财产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只属于夫妻双方,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孩子没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一赠与孩子。 一、父母离婚子女无权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离婚孩子不可以分割一部分财产,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2、夫妻离婚的,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共同财产赠与孩子; 3、果婚内购置的财产本身就写在孩子名下,这些财产属于赠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也不能分割。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有约定的先按照约定处理;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对有过错一方适当少分; 4、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5、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孩子的方法: 1、夫妻双方与孩子签订赠与协议;必备条件如下: (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真实; (3)赠与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赠与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对于房屋车辆等财产,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一,房屋赠与变更登记手续: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需要的材料有: ①申请书; ②原房地产产权证; ③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④赠与书及公证书; ⑤契税收据。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核准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车辆赠与变更登记手续: (1)准备材料: ①双方当事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车辆行驶证; ③车辆登记证书; ④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⑤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⑥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⑦车辆保险单; ⑧公证书或者赠予声明; ⑨要过户的车辆。 (2)申请填表:带着相关材料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领填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 (3)审核检验: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4)交费变更:检验合格后,交费,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收旧牌,发新牌,取证。 3、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的流程: (1)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 ②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③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赠与合同。 (2)双方带上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合同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合同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合同上签名并按手印。

    2025.05.24 80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