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集体土地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自行协商是首要途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解决协议,有助于和平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时,根据争议主体不同,由相应政府处理。单位之间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若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在整个解决过程中,收集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能支持自身主张。
提醒:
处理集体土地争议时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收集证据务必真实有效。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解决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三)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在土地争议解决过程中,收集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支持自身主张。
(五)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遇到集体土地争议,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
2.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3.若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
4.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且要收集好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等证据支持主张。
结论:
遇到集体土地争议,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且要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争议有明确的解决途径。当事人先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若协商无果,不同主体间的争议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及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同时,在争议解决前维持土地利用现状,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收集土地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据,有助于在争议解决中支持自身主张。如果在集体土地争议解决过程中,你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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