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定金约定为合同标的额40%时,合同整体依然有效,仅超出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定金约定不产生定金效力。
1.协商调整定金数额至法定比例内。双方可重新约定定金金额,使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确保全部定金约定均能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避免超出部分无法发挥担保作用。
2.明确超出部分的款项性质及处理规则。若已约定高于20%的定金数额,可在合同中补充条款,说明超出20%的部分不作为定金,而是作为预付款或其他类型款项,并明确该部分款项的返还、抵扣等具体处理方式。
3.按有效定金部分主张违约权利。发生违约情形时,给付定金一方无权请求返还的金额以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为限;收受定金一方需双倍返还的金额也以此为限,超出部分可按一般款项要求返还或抵扣相应债务。
2025-12-25 07:21: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定金约定的效力边界。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法律对其上限有明确限制,即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该比例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合同其他内容仍可正常履行。
(2)有效定金的责任承担。对于符合法定比例的定金部分,若给付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要求返还该部分定金;若收受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向给付方双倍返还该部分定金。
(3)超出部分的款项处理。超出20%的定金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效力,可视为预付款或其他性质的款项,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情况协商处理该部分款项的返还或抵扣事宜。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避免因约定过高导致超出部分无法获得定金保障;若已约定过高定金,可与对方协商调整,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超出部分无效。
2025-12-25 06:47:23 回复
咨询我
(一)定金约定中超出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但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对于超出20%的定金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如果已经实际支付了超额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收受方返还超出部分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5-12-25 05:22:15 回复
咨询我
定金约定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仅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合同其余条款仍保持有效。
举例来看,若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定金最多可约定20万;若约定40万,其中20万具备定金效力,另外20万不视为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权要求返还那20万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则需双倍返还该20万定金,超出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
2025-12-25 03:45:3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定金约定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仅超出部分无效,合同其他内容及未超比例的定金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该比例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时,定金最多可约定20万元,若约定40万元,其中20万元属于有效定金,剩余20万元不具备定金效力。当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无权请求返还有效部分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需双倍返还有效部分的定金。如果您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遇到定金比例约定过高的问题,或者对定金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权益受损。
2025-12-25 03:43: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