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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受害者不追究该怎样处理

祝** 重庆-大足区 交通肇事咨询 2025.12.24 10:41:53 430人阅读

肇事逃逸后受害者不追究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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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即便受害者放弃追究民事赔偿,逃逸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这体现了法律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严肃态度,维护了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
(2)在行政方面,若逃逸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会对逃逸者进行罚款、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等处罚,以此警示逃逸者及其他驾驶者。
(3)在刑事方面,若逃逸构成犯罪,将依据不同情节量刑。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提醒: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切勿心存侥幸。不同案情对应的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了解具体应对方案。

2025-12-24 17: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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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肇事逃逸者,若想降低责任风险,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事故经过,积极配合调查。

(二)在逃逸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逃逸者要接受交管部门的罚款、拘留等处罚,按规定缴纳罚款,接受拘留处罚,之后重新学习交通法规知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若逃逸构成犯罪,逃逸者应积极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赔偿,争取获得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5-12-24 16:0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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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即便受害者不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若受害者放弃民事赔偿诉求,逃逸者无需承担民事赔偿。

2.行政和刑事层面,交管部门会依法处理。逃逸不构成犯罪,会被罚款、拘留,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

3.逃逸构成犯罪,如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责或全责,会被追究刑责,判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12-24 14:2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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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即便受害者不追究,逃逸者民事上或无需担责,但行政和刑事方面仍可能被依法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责任基于受害者意愿,若其不追究,即放弃民事赔偿诉求,逃逸者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在行政和刑事层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处置。若逃逸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会对逃逸者进行罚款、拘留处罚,还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考。若逃逸构成犯罪,如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会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根据情节不同有所差异。所以,肇事逃逸不能因受害者不追究就逃脱法律制裁。如果遇到肇事逃逸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24 12:3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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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即便受害者不追究,逃逸者的法律责任也无法免除。在民事上,若受害者不追究,意味着放弃民事赔偿诉求,逃逸者不用承担该责任。

不过在行政和刑事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处理。若逃逸不构成犯罪,交管部门会对逃逸者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考。

若逃逸构成犯罪,如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将追究刑事责任,量刑通常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议逃逸者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肇事逃逸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025-12-24 11:53:49 回复

lt;lt;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gt;gt;第三十六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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