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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另一方同居怎么办

赵* 广西-贵港 同居咨询 2025.12.20 07:34:20 362人阅读

婚姻期间另一方同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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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追究重婚刑事责任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无过错方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可先与对方协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此外,若过错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清晰地了解具体操作步骤,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2-20 13: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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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无过错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救济方式如下。

1.协议或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若确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可先与对方协商协议离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且确认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时,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与他人同居行为的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该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以弥补无过错方因对方过错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

3.追究刑事责任。若过错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5-12-20 11:3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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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或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若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可与对方协商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无过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需依据实际财产损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则需结合过错程度、行为影响等因素综合认定。

(3)追究刑事责任。若过错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

提醒:
无过错方主张权利时应注意收集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聊天记录等;不同救济途径的适用条件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引。

2025-12-20 10:1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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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或诉讼离婚。无过错方若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可先与对方协商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二)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有与他人同居情形的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追究刑事责任。若过错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2025-12-20 10:0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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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可先尝试协商离婚;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存在同居行为的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补偿两部分。

3.若过错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无过错方可通过刑事自诉方式,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12-20 08:31:49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问:我与邻村青年吴×于10月举行了婚礼,一起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自开始,吴×一直生病,均由我抚养照顾。后吴×因病情恶化经医治无效于今年去世,死后留有一笔遗产。可其家人以我未与吴×登记结婚为由不让我继承,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并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而你与吴×自10月起未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故你们的婚姻关系无效,系非法同居关系,你对遗产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十三条同时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根据这些规定,考虑到吴×生病期间由你抚养照顾,你虽无继承权,但仍能分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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