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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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夫妻想明确房产归属,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这样在出现纠纷时能按照协议处理。
(二)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购房款,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付款条款等,以便在离婚分割时主张按出资比例分配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通常,房产证写夫妻名字,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大多归夫妻共有,婚后买房写两人名,就是共同拥有。
2.不过,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出的,离婚分割时可按出资比例分房。
3.要是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就按协议处理。所以,虽一般是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除外。
结论:
房产证写了夫妻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和约定的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买房且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可视为双方对该房产共同共有。不过,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离婚分割房产时可按出资比例分配。此外,若夫妻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应按照协议处理。所以,房产证写夫妻名字大多情况下是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房产产权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房产证写夫妻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房登记双方名字,视为共同共有。
2.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能证明购房款用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离婚分割时可主张按出资比例分配房产。
3.婚内财产协议有优先效力。若有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应依照协议处理。
建议夫妻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若有财产归属约定,应签订书面婚内财产协议并妥善保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男方出资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时,这一行为可被视为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在此情况下,该房屋的首付款应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则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专业解答在结婚之前,由某一方独自承担房款首付款项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双方的姓名,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因为在法律层面上,此种行为即表示双方共享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尽管在结婚前,可能有其中一方全额支付房款的情况发生,然而当另一方的姓名被加入产权证时,这实际上就等同于赠予对方部分房产权益,因而在法理意义上讲,这套房产便是共同所有的。
专业解答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专业解答夫妻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即便产权登记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此前提下,夫妻双方并未就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做出明示约定,那么在房产证上仅出现其中一人姓名的情况下,同样应当视作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面临离婚状况时,任何一方希望获得单处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房地产估值机构评判该房产价值,依照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财产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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