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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非法转包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劳动者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若承包单位拒绝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6 17: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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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劳动者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承包单位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遇责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维权路径。
2025-12-16 17:3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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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劳动者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承包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与承包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维权途径。若承包单位拒绝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025-12-16 16:1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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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非法转包情形下,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责任由具备合法用工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若该单位违规将业务转给无用工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其招用的劳动者在从事承包业务中受伤,承包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者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承包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记录、工资条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保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决定。
若承包单位拒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定途径,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6 15:2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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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地非法转包情况下劳动者发生工伤,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可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将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承包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工伤认定申请或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比如不清楚如何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对仲裁诉讼流程不了解,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16 14:30:59 回复